到2020年底,全省将建成就业扶贫车间2000个,吸纳建档贫困劳动力,带动就业2万人。
12月4日,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,我省近日印发《关于加快就业扶贫工场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的意见》。 。到2020年底,全省建成就业扶贫车间2000个,开发各类就业岗位3万个,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造就业岗位2万人。
建设扶贫车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。是发展产业、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。 《意见》指出,就业扶贫车间是指从事农产品加工、手工业、种植养殖、来料加工等,以促进建档贫困劳动力就业为目标的生产车间或作坊。就近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。场所主要包括利用镇(村)闲置土地、房屋兴建的工厂式扶贫作坊和分散加工的入户式扶贫作坊。
《意见》明确,工厂式扶贫车间需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,能提供就业岗位15个以上,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5人以上;居家扶贫工场需吸纳5名(含)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。
对符合条件的企业,自主申请后,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审核确定县扶贫办。被认定为就业扶贫车间的,可享受场地费补贴、物流费补贴、就业补贴、创业补贴和财政补贴。支持及其他相应的扶持政策。
对有创业意愿、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建档贫困劳动力,及时开展创业培训,落实税收减免、资金补贴、场地安排、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政策;对首次创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上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创业农民工,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。
(文/刘银燕刘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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